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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济宁市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-05-06  信息来源:   点击: 次

各党总支(党委):

根据济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印发的《关于做好山东省、济宁市“两优一先”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我校推荐济宁市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推荐数量

各系(院)党总支(党委)、离退休教职工党委分别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、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、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。党群、行政和教学(教辅)党总支分别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名、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、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,57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、推荐人选事迹材料(300字之内)纸质版、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。

二、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

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自党遵守党章,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绝对忠诚,坚守初心使命,践行根本宗旨,勇于担当作为,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,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,在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关键时刻冲得上去、危难关头豁得出来,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;清正廉洁,品德高尚,受到党员、群众广泛赞誉。

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,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,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,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;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党性强,作风正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克己奉公,廉洁自律,在党员、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
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;认真贯彻执行党章,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,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,团结带领党员、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,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;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,真抓实干,作风优良,团结协作,勤政廉政,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赢得党员、群众的信任和拥护。

三、推荐办法

各党总支(党委)严格按照推荐的名额进行推荐,从党支部做起,逐级推荐,党委研究确定。

58日下午2:30在行政楼A221召开全校推荐工作会议,各推荐单位准备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要介绍(每单位不超过3分钟)。

参会人员:各党总支(党委)主要负责人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组织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5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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